第一章 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危险化学品管理突发事件在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称“中心”)造成的危害,依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重庆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中心发生危险化学品管理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3.中心成立危险化学品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对中心突发的危险化学品管理事件进行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周小元(13594642868)
组员:公祥南(18166475908) 张慧娟(13896189229) 郑国灿(13637827200)
第三章 应急处理实施
4.中心若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事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将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重庆大学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经学校领导小组授权后,由中心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市、区环保局;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而导致人员受伤害时,领导小组应迅速派车送受伤害人员到就近的市专门医疗机构救治,必要时,进行现场初步救治。
5.中心若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将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重庆大学化学危险品与放射源管理领导小组,经学校领导小组授权后,由中心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市、区环保局与当地公安部门;领导小组还应安排人员,严格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公安等机构所进行的调查和侦破工作。
6.发生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泄露污染事故时,除按本预案的第4条实施外,领导小组还应立即封锁现场,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领导小组必须尽快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赴现场开展监测与初步去污处理,同时现场配合人员需穿戴全套的安全防护服装。
7.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对本预案的培训。